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必一·运动综合,做到“两个维护”;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3.具有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法律类专业人员需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具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办公地点在北京。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并根据工作表现和任职年限定期晋升岗位级别、调增工资。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本部聘用制员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其中,学习及工作经历在时间段上须连贯完整。
2.将报名表原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书(无书者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若无必一·运动,则不必提交)、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邮寄至最高人民法院部组织人事部。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邮编100745,所有纸质文件请务必通过中国邮政平信、EMS方式邮寄。同时,请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填写完毕的EXCEL表格)发往咨询邮箱。
1.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差额考察,主要包括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