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同舟中心)成立于2022年1月,是红河州总工会主管的非营利性职工服务型社会组织,致力于推动发展红河州社会工作事业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社会化运作、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发展”的方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8名。主要在我州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社区、行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和职工帮扶(服务)中心、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等服务职工工作机构从事相关工会工作及项目(详见附件1)。
3.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权利。
4.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受职工委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协商和调解,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
5.促进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支持和帮助职工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维护职工劳动安全、休息休假、职业健康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协调推进职工后勤保障服务,提高职工生活保障水平。
6.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工作必一·运动官网,促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协助相关部门为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转岗安置、社会保障、创业扶持、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职工规划职业发展等。
7.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职工心理适应能力,结合实际做好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等工作。
4.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6.同等条件下,专业方向为社会工作、法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具有工会工作、企业工作、社区工作经验,持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会计师、审计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劳动仲裁师、人力资源师等证书的人员,在档困难职工和在档困难职工子先录用。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同舟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红河州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4年红河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2)。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交考务费,笔试50元,面试50元(进入面试人员缴纳),因本人原因放弃笔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相关信息必一·运动最新,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
3.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学历认定。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到学籍信息,有要求的岗位,须与毕业证匹配。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报名系统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审查阶段向招录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时事、《工会法》《工会章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工会工作相关政策,以及公文写作、社会工作、党群服务工作等相关知识。
(4)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在2024年11月11日早上9:00至11月15日晚上10:30,登陆红河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人员达不到2:1的比例时,按照岗位空缺处理。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情况说明,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笔试及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通过统招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考试总成绩60分(含)为录取合格线,按照总成绩从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相应人数。
(一)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拟聘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表现、道德品质等。
(二)拟聘人员需自行到县级以上正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需及时提交聘用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若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60分(含)以上的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补录;同等条件下,按本招聘公告中的第三条第三款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第六项执行。
(一)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同舟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从事工会社会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二)按照法律法规及同舟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同舟中心规章制度及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按照《云南省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执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不低于36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其余9个县不低于33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签订工资的80%计发。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各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考生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一律使用登记的联系电话进行通知,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电话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同舟中心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