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中国法学会党组、常务副会长陈训秋主持召开地方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视频座谈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张苏军出席座谈会。座谈会上,17个省、市、县法学会作会议交流发言。现将会议发言材料摘发,供参考借鉴。
2021年4月20日,中国法学会在广西梧州举办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现场会。北京市法学会充分认识到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重大意义。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不仅为服务实务部门和研究机构人才交流搭建沟通合作的桥梁、为服务优秀法学法律人才脱颖而出开辟新的路径,更是为服务法治建设的重大实践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撑平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会议精神,北京市法学会将有关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至各区法学会,要求各区法学会紧紧依靠区委政法委,发挥联系面广、触角宽泛的自身优势,主动参与,积极作为,结合区域发展需求,积极动员律师、法官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参与到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积案难案化解,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化解基层矛盾、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等基层社会治理中来,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新格局的有益探索。
下一步,围绕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市法学会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同时推进。
一是积极总结和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落实。对于建立和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北京市法学会有良好的基础,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睦邻法律服务中心等研究会一直致力于统筹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在“动员首都法律服务资源参与社会治理活动,组织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解决社会矛盾,承接政府部门、政法单位委托的公益法律服务项目,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研究,搭建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衔接配合工作平台,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北京市法学会将通过提炼其在参与公共决策、风险防控、矛盾调处、纠纷化解等方面的优秀典型经验和有特色的亮点工作,为积极稳妥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顺利实施打造有利的先行条件。
二是落实好中国法学会提出的在市、县、乡探索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地落实,北京市法学会围绕法治领域中的热点难点在16区开展工作调研,通过各区法学会向各区基层单位和政法实务部门重点征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搜集到的16区存在的共性问题,利用和借鉴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睦邻法律服务中心关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有益经验,充分发挥首都法学法律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通过开展专家把脉、集中会诊,及时有效解决工作难题,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是依托首都高级法学法律人才库等专家资源,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提供人才支撑。北京市法学会将充分利用首都法学法律人才资源,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有益经验为指导,以“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百名法学青年英才”队伍为依托,推动人才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激励专家以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为己任,将学术观点转化为可操作的咨政建议,提升咨询的质量和针对性,搭建优质高效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智囊团。
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努力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责任担当,是服务地方工作大局,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创新举措。山西省法学会高度重视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按照中国法学会部署要求,我会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切实提高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我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贯彻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党组、常务副会长陈训秋同志2019年底在广西调研时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同志2021年在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明确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站位。二是形成共识,加强工作部署。将推动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作为年度重要工作,纳入省法学会2021年工作要点目录,及时印发全省各级法学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推广施行取得实效。三是有序推进,加强工作指导。主动邀请广西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郭环峰同志就广西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经验作专题授课,积极对接四川省法学会等兄弟单位借鉴取经,及时掌握各地区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在此基础上,加强工作摸底调研,推动第一批市级法学会开展试点推进工作,跟进指导各试点单位制定工作制度、开展首席专家遴选工作。截止目前,我省已分阶段在大同、朔州、晋中等5市43个县(市、区)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累计完成首席专家备案登记75名,组织开展各类专题论证、案件会商、纠纷调解活动20余次,推进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我会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首席专家”“高端平台”“重大事项”“权威意见”四项重点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及时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中国法学会及省委、省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三是做好方案推进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不断提高制度品牌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新时代地方法学会工作的实践创新,是法学会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也是法学会组织发挥优势、体现价值的实践平台。中国法学会部署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后,吉林省法学会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会长办公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在广西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国法学会党组、常务副会长陈训秋同志的要求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有关讲话精神,分别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进行汇报,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落实方案,及时进行了工作部署。
一是严格标准,选拔配备具有良好素质、职业操守、道德修养、法律知识、行业公信力的法律工作者担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目前,全省普遍配备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建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小组。
二是聚焦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环节,扎实有效为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围绕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现“两确保一率先”发展目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咨询报告。印发《关于为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组织开展为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专项培训,编写40多万字的《“一主六双”项目融资担保业务法律保障与服务》专著,受到省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三是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党委和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方面的法律保障和服务。形成《关于依法保护黑土地的建议》和《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等决策咨询成果。为《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立法工作提供咨询17次,提出意见建议65条。《党内法规的三重属性》《关于加快吉林省党内法规建设的建议》等决策咨询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出版《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研究》《吉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模式》等专著,形成《2021年度吉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展报告》等一批高质量咨询成果。
四是积极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与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有机结合,采取约诊、会诊、网诊等方式,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疑难法律问题150多件,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36件。建立“掌上问法”APP平台服务团队,线万多人。
五是紧紧围绕“长春智慧法务区”的筹建和启动,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优势,打造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法律服务高地和示范区。在“长春智慧法务区”习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实践中心、法治专门人才聚集区、法律服务功能聚集区、法律服务业聚集区、智慧法治创新创业聚集区的筹备、启动、建设和运营中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和高端智库的应有作用。
六是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健康发展。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培训纳入法学会习法治思想研究基地、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培训计划。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纳入法律服务专项资金和长安法治公益基金扶持计划。建立定期调度和考评机制。
从吉林的实际情况看,我省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刚刚起步,与中国法学会要求和广西等先行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和中国法学会部署要求,学习先行省市区的宝贵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探索和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全面依法治省和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实现新担当、新作为。
上海市法学会始终以当好党和政府联系团结广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为己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主动对接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在得到市委肯定的同时,也赢得了业界的认可与信任。
一是有学术品牌。性是法学会的第一属性,要实现有效的引领,必须有党的坚强领导,同时也必须有让法学法律工作者信服的学术水准。上海市法学会高度重视学术品牌建设,旗下学术刊物《东方法学》快速进步,连续两年即年影响因子名列法学期刊全国第三;连续三年出版共72卷3000万字的《上海法学研究》学术集刊,超过2000位原创作者;连续四年主办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法治论坛,赢得国际性学术声誉。所有这些努力,让法学会逐步成为一个值得法学法律界同志尊敬的学术机构。
二是有人才梯队。人才是法学会工作的第一资源,我们积极推动将人才库建设写入法治上海五年规划,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选聘作重要推荐。先后建立200人规模的“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和300人规模的“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正在筹建100人规模的“上海法学法律专家库”和50人规模的“上海法学法律专家顾问团”必一·运动登陆,将全面覆盖全市全年龄段法学法律专家,让人才尽在法学会工作中。
三是有项目实践。学会领导亲自领衔设立“上海市法学会立法研究工作室”,组织专家承担市年度重点地方立法项目的平行起草工作,开局完成“上海数据条例”专家建议稿起草任务,目前正在起草“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同时,我们还组织专家承担上海法官检察官遴选面试题库、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合规相关制度设计、大宗商品交易相关浦东新区法规制定等一系列高规格任务,解决实际问题,发掘能干人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要求,按照《指导意见》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积极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权益保护,精准提供可信可及可负担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努力以无愧于党的诞生地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是做任务、出队伍。实施人才库“活化工程”,激励所有人才库成员主动承担法律咨询、法学研究任务,按实绩评价和推荐人才,为能者匹配更重要的任务和更多学术资源。二是做长板、赢口碑。实施“长板策略”,立足长三角发展需求和人才、项目资源禀赋,优选、完成一批有工作基础、有竞争优势、有推广价值的高质量项目,赢得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多支持。三是市统筹、区共享。市法学会统一组织法律咨询专家,区法学会专注开发区域法律服务需求,全市统筹推动优势项目和专家资源的最佳匹配,努力让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行稳致远。
一、把握“首席”,明确“三个规范”。坚持法治思维、制度为先,出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相关制度,明确任职条件、选任程序、职责要求,实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任职条件,强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必须在相关法学法律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从素质、法律知识、实务经验、学风纪律等方面明确了5项标准,确保入选专家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规范选任程序,设置会员自愿报名、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推荐、法学会遴选、党委政法委审批等程序,配套了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以严格程序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规范权责清单,规定服务科学决策、参与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等9项主要职责,提出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禁止牟利、执业回避等6项约束性要求,细化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权利义务,保障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中立性、公正性。
二、紧扣“服务”,突出“两项重点”。落实主题主线,坚持把服务发展大局、服务基层群众作为工作切入点,重点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基层群众关切的权益诉求,优化法律咨询服务,当好参谋智囊。一方面,全省各地法学会在按照学科、行业成立咨询专家库的基础上,针对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所需,如苏北铁路网、中国医药城等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电信网络、征地拆迁等涉众维稳事项,组建70多个专项咨询专家组,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治理提供法律咨询建议,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治评估意见,为依法处置维稳信访事项提供法律知识支持。另一方面,坚持法治为民的工作导向,拓展公益法律服务覆盖面,组织法律咨询专家下基层、沉网格,就涉及医疗纠纷、退役人员涉访、非法集资维权、教培行业退费等矛盾纠纷集中的民生领域开展调查研究,为基层单位、社区群众和中小微企业提供矛盾纠纷化解、合法权益维护等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致力“实效”,做好“三方融合”。在工作推进中,我们积极在整合、融合上做文章,努力做到系统融汇、资源融通、业务融入,以“融”集聚力量,以“合”放大效应。一是上下贯通,力量融汇。省法学会在抓好制度谋划、规范引领、分类指导、督查落实的同时,积极调动市县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市县细化方案、先行先试、创新创造,培育先进典型,系统集成经验,打造百花争艳的满园春色。二是左右协同,资源融通。盘活法学专家资源库,将扩容后的法学专家库和涉外法治、青年法学2个专项人才库名册向市县法学会开放,丰厚市县遴选咨询专家的资源储备;积极吸纳党委政府、政协、公检法司等实务部门的业务专家参与,提升咨询专家的实战能力,延展法学会工作维度。三是前后呼应,业务融入。以实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牵引,统筹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等工作,整合法律专家诊所、法学会工作站、会员之家等传统工作项目,实现了业务流程优化重组,工作质效提档升级。
下一步,江苏省法学会将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特别是陈训秋的讲话精神,积极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总结培育典型等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努力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打造成为江苏法学会系统新的职能增长点和特色工作亮点,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平安中国,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1年10月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相关要求,在江苏省法学会、泰州市法学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精心选定103名法律专家、组建5大专家库,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把首席制度与发展的首先、稳定的首要、民生的首位叠加起来,充分凸显法律咨询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惠及民生的积极作用。
一、首席+首先,护航发展大局,凸显高度。靖江是全国最大的民营造船基地,年造船完工量约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接近全国的四分之一、江苏省的二分之一强。我市从实际出发,成立护航船舶企业发展研究会和法律咨询专家库,聘任了“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展飞等3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精湛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021年10月,联合南京海事法院,在新扬子船厂和新时代船厂开展了“涉外仲裁、判决情况交流及船舶建造流程”现场教学活动;12月,以“如何发挥职能护航船舶企业发展”为主题召开了专题学术研讨会,为推进靖江市造船产业升级注入了新的法治活力。在护航发展过程中,首席专家指导组成“法律巡访服务团”,先后走访新扬子、艾兰得、双鱼等重点企业30余次,综合实际法律问题编发了《民营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在加强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中有为有位,制定了《关于办理民营企业涉经济犯罪案件不起诉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关于组织法律咨询专家参与“法企共建、护航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以传承和保护“老字号”为出发点,2021年11月,首席专家会同“老字号”企业、申请老字号的部分企业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助力“老字号”焕发“新光芒”。
二、首席+首要,维护社会稳定,凸显共治力度。靖江是江苏深水岸线最长的县级市,百里黄金江岸是最为宝贵的资源,市法学会结合“三官一律进网格”要求,组织法学会专家进网格民户、走集贸市场、入餐饮企业,针对非法捕捞、非法售卖江鲜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宣讲、案例解读,积极推动“网格+警格+水格”长江大保护共治机制,为保护母亲河贡献法治力量。我市还把法律咨询专家参与论证作为制定政策、推动项目的重要依据,确保科学依法决策,有序推进实施。针对江阴靖江长江隧道配套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项目,组织开展专家咨询论证4次,提出书面法律指导意见20余条,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我市中梁鼎尚花园小区建设过程中,因设计施工不当导致房屋出现不均匀沉降、墙面裂缝等质量问题,引发业主聚集维权。市法学会咨询专家全程参与风险处置,指导住建部门、开发商依法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劝解引导业主依法有序维权,对整改处置过程加强法治监督,最终促使该风险成功化解,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首席+首位,惠及民生福祉,凸显为民温度。因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大部分安置房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群众诉求强烈。2021年起,我市克服工作体量大、资金需求大等困难,开始有序推进安置房办证工作。市法学会充分发挥参谋智囊作用,组织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全面参与决策风险评估论证,为土地征收出让、建设和人防手续完善等工作主动提供法律咨询,为处置征地人员进保、融资解押、消防整改等难题积极建言献策。12月14日,首本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已成功发放到居民手中。我市还设立了“靖江市法学会农村服务工作站”,选派专家入驻,协助起草党员议事制度、党员义务巡视制度、村规民约8份,接待农村土地确权、流转、承包、农产品购销等法律咨询20余次。指导建成11个“警保合作交通安全劝导站”,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福建省把试点工作纳入省委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学会建设的若干措施》中。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会长罗东川多次作出批示,亲自部署推动。省法学会制定下发相关文件、规范工作流程,并将试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强力推动落地见效。
二是试点先行、典型带动。厦门、宁德、南平等7个设区市29个县(区)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厦门市围绕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建言献策7条。宁德市排查化解涉企纠纷700多件次,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南平受理法援案件107件,免收受援人法律服务费用32.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2.5万元。
三是实体运行、规范运作。各地依托市县法学会已有的法律服务平台进行实体化运作,促进首席专家、高端平台与服务基层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同时,建立首席专家召集会议、定期会商等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不断规范和优化运作方式。
四是人才支撑、持续推进。依托省“法学法律人才库”成立“首席专家咨询专家库”,为试点工作提供人才支持。目前,全省共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29支、入库专家3150余人。
一、坚持高站位谋划,认真组织实施。一是方案制定突出“准”。坚持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导,把牢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突出服务科学决策、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等四项重点任务,因地制宜、精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遵循原则、创建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力求做到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团队组建突出“精”。整合全市法学法律专家人才资源,细化明确入库条件,组建精干法律咨询服务力量。目前,全市建立10个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150余名法律咨询专家入库,覆盖立法、政府顾问以及公检法司职能部门专家等。三是试点打造突出“实”。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屏南县、福鼎市作为试点单位,实行实体化运作,通过有效探索实践,认真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并下发专门文件在全市各县(市、区)推广,实现全覆盖。
二、坚持高标准推进,服务法治实践。一是主动服务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法律咨询专家“人才库”和“智囊团”作用,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积极踊跃发声,提出有价值分量、务实管用的法律意见建议,6件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的立法议案被省会采用。二是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对标我市“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聚焦宁德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组织法律咨询专家参与“企业法律服务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工作,主动出计出力。“企业法律服务部”创建以来,共排查化解涉企发展领域矛盾纠纷700多件次,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三是主动服务社会治理。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部署开展法学会会员“走百乡进千村访万户”活动,组织法律咨询专家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该项活动开展以来,共答复办理群众法律诉求2100多件次,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主动服务人民群众。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建立“双线便民”法律服务工作站,开设“法律诊所”,开通服务热线,开发微信小程序,组织法律咨询专家入驻,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法治宣传工作,让法律服务“不打烊”,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坚持高质量落实,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强化领导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其纳入《宁德市社会治理“抓点带面”工作方案》和《宁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予以推动,协调成立专门组委会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二是健全机制抓落实。实行联席会商、定期调度、一事一议、信息通报等制度,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协调性和实效性。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法律咨询专家报酬制度,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开支。三是跟踪考评抓落实。建立法学会领导挂钩联系点,跟踪督导所联系县(市、区)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范畴,强化考评,兑现奖惩,促进落实。
实践证明,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拓展了服务发展的新途径,找到了化解矛盾的好方法,架起了党群和谐的连心桥,增强了平安建设的新本领。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会议召开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探索实践,改进方式方法,健全制度机制,更加注重与发展大局相结合,与民生服务相结合,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与典型培育相结合,努力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开展得更加深入、更为扎实、更富成效,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根据中国法学会部署安排,湖北省法学会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召集会机关各部室负责同志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在全国法学会系统全面推行首席法律专家咨询制度的重要意义。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强化基层治理的具体探索,也是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尝试,为地方法学会立足本地法学实践,找准工作抓手,是符合法学会特点的法治实践平台,能充分发挥法学会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专业知识支撑和法律政策支持。湖北省法学会将提高工作站位抓好工作机遇,扎实推进这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
二、科学谋划,建设符合地方特色、突出亮点品牌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湖北省法学会拟结合所属学科研究会专业,从担任副会长以上职务的法学专家中,按专业分别遴选出3-5名专家组成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市县法学会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分类组建,从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且有丰富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中,按相关专业分别遴选2-4名专家组成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武汉、宜昌、荆州等地还应结合当地高校法学资源,建大、建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
三、加强建设,分步推进首席法律专家咨询制度全覆盖。我们及时将此次会议精神,特别是陈训秋讲话精神向省委政法委做好汇报,向各市州法学会进行传达,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研究,结合全省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在市、县两级选取地方先行探索,学习借鉴广西等地行之有效的经验,以试点经验带动市、县(区)跟进,争取2年左右实现这项制度全覆盖。
四、有效运转,为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贡献力量。湖北省法学会将成立工作专班,选准选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明确职责任务,主动推动解决相关工作保障,实实在在发挥作用。同时,加强对市、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支持,加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宣传推广,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推动地方法学会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确保基层法学会工作有效运转。
广东省法学会高度重视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去年广西现场会后,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会长张虎同志指示要求,迅速行动,在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城市,汕头、湛江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地市法学会年度考核,取得初步成效。
广州市将这项工作与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等工作模式融合,初步形成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工作模式。试点以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调解案件62件,其中签订调解协议或经调解结案的56件。深圳市在宝安区、龙岗区开展试点,两区确定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人选、落实了场地和经费,组织专家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置,效果良好。龙岗区法学会将这项制度与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结合起来,设立了刑事司法、行政执法等7个专项工作小组。宝安区选定在“破产+仲裁+知识产权”等三大板块七个领域开展试点工作。汕头市濠江区完成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人才库的组建,探索建立“1+7”诉前调解中心联动机制,邀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担任诉前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湛江市在赤坎区开展试点。区委区政府安排了5万元试点工作经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对区政府交办的各类涉法涉诉工作认真审核把关。试点以来,共出具书面法律意见52份,审核全区“互联网+监管”拒绝认领事项共383项,其中决定不予通过的304项。
今年,我会将围绕服务推动我省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个目标,按照训秋“要牵头办成一些实事、解决一些疑难杂症”的指示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面推行这项制度,有序推进、确保实效。二是推动这项制度与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中立法律服务社等现有的工作模式有机融合,形成合力。三是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将这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围等方式,推动这项制度在我省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有力服务和支持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中国法学会的关心指导下,广西法学会在梧州市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会诊、首席把脉、公众参与”的六位一体工作模式,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党组、常务副会长陈训秋的肯定。2021年4月,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现场会在梧州藤县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推广我区的做法。现场推进会后,我区加大推行力度,主要是做到“三抓”。
我区把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的重要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高位推进。2021年12月,自治区刘宁在主持会听取群团组织汇报并讲话时,对法学会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等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要求,自治区法学会会长崔智友亲自部署推动。充分运用《与法制》《广西法治日报》,进行宣传报道和宣传发动,复制梧州的做法,重点在全区14个设区市、40个县推广,各市、县政法委专题研究,推动落实。
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的“法治智库”和行业权威作用,围绕“四个重大”,聚焦党委政府最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焦点问题,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形成“六位一体”工作模式。工作开展以来,为当地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65份,提供法律建议226条,办理涉法事务45件,特别是依法指导解决涉及8亿元的广西新中陶陶瓷公司经济纠纷案、广西藤县利德丰建材公司涉及816人1600多万元的欠薪案、李庆林投诉垃圾场污染水田问题等重大矛盾纠纷和重大信访积案。
2021年4月20日在我县召开全国现场会后,我们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墙内开花墙内外都香。一是进一步完善做法,召开专家团队座谈会,就如何深化提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征求法学会会员、法律咨询专家的意见建议;二是进一步充实力量,从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补充11名专家,充实进入专家库;三是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四川、广东、新疆、甘肃等全国各地法学会交流学习,互相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工作提高;四是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组织9名法律咨询专家到四川成都脱产学习7天,努力提高专家的法治理论和业务工作水平。
落实“一月一会商”制度,组织首席专家团队持续解决了一批难案骨头案。如涉及资金4亿多的宇豪陶瓷资产重组经济纠纷案、新庆镇涉及超千人的黄姓吴姓坟山纠纷案、藤县新凯桦木业破产重整复产纠纷案等;夯实工作基础,明确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经费,县级为10万元、镇级为8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为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海南省法学会高度重视探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我们认为这项制度的推广是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建设法治中国的有力举措,是地方法学会践行法治为民的具体行动,是推动依法治国创新发展的有益尝试,彰显了法学会的责任担当。广西梧州会议之后,海南省法学会机关组织了集体学习,将会议精神以简报形式上报省委政法委,并下发全省。拟选定三亚市法学会作为海南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单位,目前正积极争取三亚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同时,海南省法学会从人才库中拟选出17名专家组成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
这项工作,目前我们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下一步如何深化落实这项工作,我汇报四点不成熟的想法。一是要赋予首席专家的权威性。“首席”字面解释是最尊贵的席位,职位最高、居第一位的席位,首席专家在限定辖区内应具有权威性,在出现分歧、意见不统一时,首席专家应得到他人的服从和支持。如何保证权威性,一方面是通过推选,选出业内公认的,再就是需要党委政府授权。二是要明确首席专家的职责任务。作为首席专家首先要履行的是咨询职责,但不是凡事都找首席专家咨询,首席专家答复的应该是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难案化解等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来普及法律知识,通过第三方的角色参与党委政府决策。三是建立健全工作保障制度。从实践情况看,首席专家基本都是兼职,都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平时自身的工作量较大,为充分激励首席专家积极担当、履职尽责,是否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基金会资助、专项经费补助等多种形式,给予首席专家一定的报酬,解决调研、出差等经费开支。要增强首席专家的荣誉感,获得首席专家称号的名单要在全社会范围内予以公布,单位评优评级评职应优先考虑。四是鉴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已成为法学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对法学会的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习总指出:“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四川省法学会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治蜀兴川各领域全过程,主动作为、勇于制度创新,通过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19年11月,中国法学会党组、常务副会长陈训秋同志在广西梧州市调研时提出,在市、县、乡、村探索试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法学会为广律专家搭建的参与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的法治实践平台,充分发挥法学会“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决策、依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2021年3月,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会长邓勇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联合印发《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决定在成都、泸州、绵阳、广安、眉山、阿坝6个市(州)探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省法学会成立了以沈涧常务副会长任组长、3名副会长为成员的专家督导组,以发布课题、开展试点、专家座谈、评估指导等方式有力推动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全省的试点工作。
广安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共有涉及家事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安全事故纠纷等10类,参与重点项目会审3次,出具法律专业指导意见书1份,成功调解5件信访积案,历史遗留案件2件。绵阳市国家科技城战略地位突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必一·运动app、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等重要军事设施、重要军工保密单位多达16家,该市立足军地合作,加快办理涉军事安全事项,凸显服务国防。眉山市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需求,科学分类,组建了高校教授、地方法律专业人才、“五老”会员三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探索建立了委托制度、双向反馈制度、考核制度,并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省已遴选88名首席专家,313名入库专家,参与重点项目会审137次、出具法律专业指导意见书63份,成功调解39件信访积案难案,其中历史遗留案件 19份,实现党委满意、政府满意、群众满意。我省的试点工作在省委《每日要情》《法治四川》和中国法学会网站先后登载,试点工作方案转发全国参阅借鉴。
一是将试点工作中典型案例汇编成册报送中国法学会作参考案例选登。二是依托省法学会专家库,遴选一批四川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建首席专家库、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打造“金牌首席”。近期拟出台《四川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管理办法》《四川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三是全省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选优配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省法学会将加强督导,力争2022年市、县两级法学会全覆盖。
高位组织推动。州委高度重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谋划,制定《阿坝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配套文件,成立以州委政法委常务、州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为组长,政法各单位及州法学会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会诊、首席把脉、公众参与”的“六位一体”工作模式落地落实。科学谋划实施。立足实用管用,结合阿坝实际,探索创新“两类建设”模式,即:在牧区县,针对当地“三山一界”(草山、药山、矿山、边界)、婚姻家庭、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领域、民间借贷等纠纷易发频发领域对入库专家进行分类,县乡两个层级分别组建首席专家咨询委员会,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在农区县,按照行业性质分别组建法官、诉讼、刑事、律师、综合调解等5个专家库。同时,明确专家报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给予首席专家一定的报酬,激励他们积极担当、履职尽责。
健全遴选标准。制定出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遴选办法,按照“上靠得住、专业上有权威、品德上能服众、工作上有办法”和“忠心、同心、公心、热心”的标准和要求,明确首席专家遴选程序、方式和考核评价办法。规范遴选方式。组织开展“阿坝州首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选出一批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和优秀法律法学人才,并纳入法律咨询专家库。在符合条件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和特邀调解员中分类进行差额遴选,确保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优中选优、结构合理优化。创新打造特色。在遴选过程中,积极探索把一批讲公道、重法律、有威望、有能力、有影响的宗教界代表、乡村贤能人士等特邀人民调解员吸纳到乡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中,打造了一支体现地域特点、符合民族风俗的特色专家队伍。目前,全州6个首席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20余个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涵盖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专业领域的优秀法学专家200余名。
2021年,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国庆等大事要事,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这一目标,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围绕“三山一界”、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涉灾涉疫等领域,开展重大纠纷隐患排查化解50余件次,全部做到止于始发、化于萌芽,特别是依法化解了3件时间跨度长、化解难度大的“骨头案”“钉子案”,彰显了法治权威。期间,指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州县重点项目会审,出具各类合法性审查材料40余份;对各部门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22件次;对重大项目建设(如成兰铁路)、重大投资项目(如茂县工业园区)、重点改革措施开展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严把法律关、政策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稳定风险,推动了涉藏地区社会治理法治化、常态化进程。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问题、效果”导向,认真梳理总结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精准施策、补齐短板,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先进做法,为全省乃至全国涉藏地区推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提供阿坝智慧和典型范例。
一、坚持系统观念,进行一体化推动。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党委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将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作为探索构建社会治理新模式、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效能的抓手,做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将此项工作列入到法学会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项目中。由新疆法学会牵头,相关单位积极参与,认真组织调研、广泛征求各方建议,经会长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一体化推动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坚持法治思维,进行精准化服务。充分发挥法学会群团优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精准服务法治实践。自治区、地州市两级法学会着力在参与党委政府决策和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法治领域的重大问题上用力。县级法学会着力在建好用好首席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服务站点上用力,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活动,发挥基层法学会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强基导向,进行项目化运行。新疆法学会将制度推行工作列入到“我为基层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法治实践创新项目,与各地州市法学会逐一签订协议书,采取“专项工作补助经费+课题管理”的模式,充分激发基层法学会首创精神,鼓励大胆实践。各地围绕法治实践创新成果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含案例)和专项工作报告。
2022年,新疆法学会将坚持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作为服务法治实践的特色平台、推动法治新疆建设的工作品牌,进行提质增效。总结推广克拉玛依市、哈密市等地的经验做法,逐步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延伸到乡村和街道社区一级。坚持“法治引领、典型引路、找准定位、跟踪问效、群众评议”的原则,继续探索符合新疆特点、时代特征的基层法学会工作新模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疆、平安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克拉玛依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为在全市构建运行流畅、行之有效的市、区、街道(乡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以市、区两级政法委挂帅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权责清晰的试点方案,出台专家委员会运行管理办法,明确机构运行、咨询议事、考核评价、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定位,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是服务保障到位。积极推进法律咨询委员会办公场所标准化建设,通过申请上级拨款、专项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等方式,在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街道司法所分别打造标准化办公场所,配齐配全办公设备,咨询专家全员入驻、挂牌办公,每日常态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矛盾化解、课题调研等工作,保证了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规范运行。
三是人员选配到位。通过自愿报名、行业组织推荐等步骤,建立法官、检察官、公安、律师、综合等5个专家库,实行差额遴选机制,选拔出素质能力过硬的法律咨询专家,组建专家委员会,推举出首席专家,并采取年终“双向反馈评价”考核机制,确保了能者上岗、优胜劣汰。目前,在试点的区和街道已分别组建9人和5人的专家委员会,并分别推举出首席专家1人,初步形成了完备的专家团队。
四是法治实践到位。充分发挥法律咨询专家决策论证、矛盾调处、法治宣传的职能作用,通过服务“四个重大”事项,推动形成“进门挂号”咨询服务-“普通问诊”调解服务-“首席把脉”拍板定调闭环工作模式。委员会成立以来,向市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1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8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50件,开展法律宣讲10次,录制《民法典》宣讲视频1部,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