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1日。本院视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书(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登记表中若有填写“个人特长及奖惩情况”,请提供相应材料);
聘用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书,如无法按期提供相关学历学位佐证材料,则视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初审合格的考试人选将在顺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组织符合条件的考试人选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项目分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必一·运动,三项分值占比分别为30%、40%、3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满分100分,占比30%):根据播放的录音录入内容,要求每分钟80字以上。
(2)笔试(满分100分,占比40%):考试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及时事的选择题,以及考察常识常理常情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的主观题。
(4)面试(满分100分,占比30%):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3.根据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及笔试成绩的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
1.根据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本次招聘递补人员考试成绩有效期从拟聘名单公示期满次日起算,2023年12月31日截止,如出现职位空缺,可按本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递补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顺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由本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本院按照有关规定备案,并安排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作内容主要是从事司法辅助性工作,薪酬待遇按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必一·运动平台,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管理。
2.报名考生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完整、正确,因填报的信息失实、有误,导致资格审核出错或无法联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