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一定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会使用Word,Excel等软件,打字记录速度快(最少40字/分钟);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或技能或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与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下载《汝城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将本人的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等资料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 (注: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
按笔试或技能或体能测试成绩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主考官主持,采取主考官提问、考生作答形式,现场打分。每位应试者的答题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由部指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以及中途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本院确定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汝城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本院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代理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如合同期内工作表现出色,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试用期待遇,按2200元/月标准付劳务费,试用期购买保险。试用期期满合格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工会等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请休假。
1.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必一·运动注册必一·运动app,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