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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消防救济支队消防手艺效劳队和必一·运动app法务事情者雇用通告  时间:2024-09-24 06:15:02

  因工作需要,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技术服务队人员和法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工作任务:发挥专业优势,承担火灾防范、消防监管技术支撑职能,研究解决火灾防范、消防监管中的技术难点问题,开展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基层消防检查人员的消防技术指导,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开展消防知识培训等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消防法制审核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行业标准化管理、深度配合防消联勤等工作。

  招聘消防技术服务队队员12名,法务工作者1名,共计13人,男女不限,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技术服务队人员要求通过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并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法务工作者要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证书(A证);

  (六)技术服务队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

  (七)在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或县、市(区)大队全职工作,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兼职、挂职或挂靠执业资格证书,能够承担经常性出差任务。

  (一)薪酬由基本工资和考评费等组成,根据相关工作经历,月工资收入约为7000元(含约2000元左右每月的“五险一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统一按正常工资80%发放;

  (三)“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购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

  (五)由支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工作餐必一·运动全站,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报考人在报名时间内自行到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4楼队务督察科办公室(地址:娄星区福星南路478号)送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4、毕业证书、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

  6、承诺书(附件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招聘考核。考核按体能考核、专业测试、面试、考核、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的顺序进行,逐项淘汰(前一项“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下一项考核)。通过全部考核的人员,按照专业测试、面试予以综合赋分。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考核,体能考核男生考1000米,成绩不低于4分35秒;女生考800米,成绩不低于4分20秒。低于最低成绩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消防技术服务队人员参加笔试和现场测试,法务工作者参加笔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面试以提问交流的形式进行,内容为报考人的自我介绍、现场答辩等。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由应聘对象提交签署相关意见的《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技术服务队招聘考核表》(附件4)。同时提交无《承诺书》(附件3)中所列的涉消问题和个人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资料必一·运动app。(提交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无涉消问题证明和本人主要从业经历单位无个人不良记录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以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予以淘汰。不符合考核条件的,予以淘汰。个人承诺失实的,全程淘汰。

  对专业测试、面试、考核合格人员开展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再进行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只进行一次,不再组织复测。心理测试合格的对象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24版)执行。体检结果以当次体检数据为准。但承检医院提出需要复检的项目,经个人申请后经支队同意可进行一次复检。组织完成复检后,由承检医院下达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凡未按时参加心理测试、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有意隐瞒病情的,取消聘用资格,予以淘汰。

  (一)考核结果运用。体格检查合格人员,综合专业测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替补)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按照现场实操测试、业务理论测试、面试的先后,以单项成绩择优聘用。

  (三)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为可聘用对象。

  (四)订立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入职前,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劳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

  (五)补充聘用。在试用期2个月内,聘用对象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公示替补对象中依次替补聘用。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在支队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二)相关考核事项将及时以短信(电话)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接听电话)。招聘过程中报考人未按通知要求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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