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城投公司系上高县人民政府组建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为主责主业,统筹负责全县城建领域的工程项目投融资建设。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司人才队伍,优化公司人员结构,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招聘,促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7、考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1、岗位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报考人员须为1989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放宽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高级相应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岗位具体要求见附表1。
本次公开招聘的4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需下载并如实填写《上高县城投公司2024年应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必一·运动登陆,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如未按格式填写,视为无效)。
(1)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登记填写及提交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资格或不予聘用。
(2)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附二维码);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正反面合并复印在同一页面);
4.其他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可由代理人代理,代理人代理时除提供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岗位和应聘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高级相应职称人员报考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如达不到报考比例时,由城投公司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人数或调剂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符合岗位要求考生统一安排笔试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执业能力加分条件。其中:具有助理会计师、助理税务师、助理审计师、助理工程师(房建市政类)等同级别工程类证书计3分,具有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中级工程师(房建市政类)、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师等同级别工程类证书计7分,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税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工程师(房建市政类)、二级(机电专业)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计10分。具有同一类别证书取最高级别加分,具有多个不同类别证书的可累计计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执业能力资格计分项需在资格审查时告知,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笔试成绩加加分项,按岗位数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笔试+加分项)40%+面试60%=总成绩)须达到合格线分以上方可作为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上高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按照具有学历等级或证书等级和数量优先入围,其次为根据面试成绩高的入围。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体检需在城投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其思想、道德品质必一·运动登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个人征信、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职业能力资格进行审核。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每个岗位1:1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上高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录取结果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公司可予以辞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入职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上高县国投集团聘用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按照岗位性质确定工资标准,并缴交五险一金,每年年底按照城投公司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方案确定考核结果并发放考核奖励。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招聘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上高县城投公司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